首页 > 最新动态 > 关于就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最新动态
关于就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2024-07-086

为贯彻落实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》,规范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活动,保护投资者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,我会制定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
1.电子邮件:

scerbu@csrc.gov.cn。

2.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市场二司,邮编100033。 
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。



中国证监会

2024年7月5日


关于就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全文可点击“阅读原文”




版权声明:
1.本公众号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本文来源证监会发布;
2.除本平台独家和原创,其他内容非本平台立场;
3.文中部分图片源于网络;
4.本公众号发布内容如有侵权,联系删除。

阅读原文

点我访问原文链接